<p>一、本次演習國軍年度重要戰演訓任務,為使本局飛航服務總臺全力支援空中飛航管制順遂,自113年7月22日至26日期間,暫停遙控無人機活動申請業者派員赴航管單位之申請。</p><p><br></p><p>二、上述期間內倘遇政府機關依「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33條提出之緊急作業申請,仍可依相關規定向本局所屬航管單位提出申請,航管單位將予以協助辦理。</p>
發布日期:2024/07/12
資料來源: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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