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4日
發文字號:交運字第1120039949號
主旨:公告委託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會商同意之事宜,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項與第2項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32條之1。
公告事項:委託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31條第2項規定,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申請於該公司提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禁止、限制區域內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直轄市、縣(市)政府會商同意之事宜。
部長 王國材
發布日期:2024/01/25
資料來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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